父亲猥亵性侵2个女儿1196次!喝女儿尿液
唔哩头条 今天17:55
台湾新北市一名"鬼父"竟对亲生女儿伸狼爪,先后性侵两个女儿 1196 次,甚至在女儿成年后仍不放过,罪行被揭露后遭判 26 年零 6 个月。
据台湾《东森新闻云》报道,新北市的一男子在 14 年前与妻子离婚后,竟以"行房可改运"为由,对年仅 12 岁的大女儿伸"狼爪",8 年间性侵 1180 次;而小女儿满 12 岁后,也遭他猥亵性侵 15 次,甚至他还曾喝下女儿尿液。
判决指出,这名 52 岁男子无业,全靠老母亲和子女养家,2003 年与前妻离婚后,他竟从隔年开始以"行房改运"为由,对当时年仅 12 岁的大女儿骗称,可以透过 做爱改善人缘,否则就会有劫难发生,强行以大约每周 3 次的频率性侵女儿,直到 2012 年大女儿结婚离家才脱离魔掌,8 年来总计共性侵 1181 次。此外,这名"狼父"从 2006 年开始至 2009 年间,还将魔掌伸向当时刚满 12 岁的小女儿,以类似手法装神弄鬼,强行性侵、猥亵 15 次,甚至还曾变态地将脸贴近小女儿下体喝尿。
两姐妹成年后陆续离家,不过大女儿先前离婚后寄住在哥哥家,去年竟然又遭到父亲性侵。隐忍多年、互相讨论后,两姐妹终于决定揭发父亲的恶行,一起报警提告。
法院审理时,这名父亲坦承了所有罪行。新北地院合议庭斥责其身为父亲却不善尽教养之责,反而为了满足私欲,长期对两姐妹性侵,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,因此依强制 性交等共 1196 罪,判这名父亲 26 年零 6 个月。